(六十八)只属於两个人的幸福
有必要吗?    当初就是一气之下离家出走,决定与那老头断绝关系,才打消了把他当作冤大头来成就自己的想法。    既然现在那老头已表明会替我支付学费,不要白不要,我还有理由拒绝吗?    说到最後,仍是面子和尊严的问题…好像接受他的帮助就是认输似的,说是让他负他该负的责任也同样不情愿…    然後拒绝与否又牵涉到以後我们的关系会有怎样的转变,要不要接受他给予的援助或恩慰,以及想要怎样的父子关系,好像必须同时下决定…    这样一想,头又开始痛起来了。    虽然要下决定的就只有这麽两件事,但现在我知道的东西增加了,心情、看法和要考虑的因素都变得更复杂。    我就是想了一整晚,也没法给出一个答案,接近黎明才带着疼痛昏睡过去…    开学日子临近,在办理入学手续的前一晚,我总算下定决心:自己有能力付就由自己来付!    结果办理手续时问及缴付学费的方式,果然发现那老头已经给我付了学费。    依照计划说校方Ga0错了,我没让谁代付学费,却被已核实对方出示的亲属证明为由驳回…    当我坚持要亲自缴费,并掏出一整年的学费现金的时候,还被告知那老头一次把四年的学费全付了!    我当场反了个白眼,也没耐X听那满脸为难的小职员解释什麽「这样退四年收一年的安排不好处理」,默默地收回收妥递出去的钱…    即使当了六年有钱人